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学校创建于197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 199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 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 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 2019 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 126 位;在USNews2020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116名。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

一、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 18 个学院(部)、1 个研究设计院,另有 1 个独立学院。有1 个国内“一流学科”,2 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 个省级优势学科,5 个省级特色学科,4 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有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 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 1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 3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 1%,进入数量位居省属高校第一。

二、人才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079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269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51人,副高级职称48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58%,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分别占教师总数的40.03%和54.37%。教师队伍中,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1 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 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 人,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11 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3 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 74 人,湖北省教学名师 3 人,全国优秀教师2 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 30 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9 人,湖北省特聘岗位专家 72 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6 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40人。学校科研团队获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

三、科研平台

学校科技创新平台成绩显著。有一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有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68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学校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医药、石化行业(化工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特种设备设计(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检测计量认证资质,节能检测资质,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施工资质等。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制药工程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矿物加工工程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的工程教育认证,6个新申报认证专业得到教育部受理。设有湖北省石油产品暨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北省石油化工信息中心,是湖北省科技厅化学化工查新检索定点单位。学校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是武汉市唯一设在省属高校的工业技术研究院。

四、科研成果

2012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258项,其中原973计划、原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级项目295项,省部、市级项目1259项。获国家、省部、市级教学、科技成果奖12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湖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省部、市级科技奖励123项。获专利授权1288余项。教职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检索收录5230余篇。2017-2019年,科研入账经费共计3.7亿元,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机器人足球队共荣获10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冠军。学校建有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五、合作交流

学校先后与 40 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展开了一系列合作办学、学生交换、师资互访、共同科研等多方面的合作;每年有百余名世界著名科学家及国外专家、学者应邀来校讲学、访问。每年派出大批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出国访学进修、攻读学位、合作交流调研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了解学科发展前沿信息进行科研合作等。学校成立有13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39个校友分会以及武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宜昌、十堰、黄冈、荆门、重庆长寿等市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学校设有“企业佳助学金”“人福药业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19项。

六、培养质量

学校按照“立足湖北,辐射全国,服务区域经济和化工行业”的服务面向,树立“全面成长、追求卓越”的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以“三实一创”(实训、实验、实习、创新)为核心的“两型两化”(创新型、复合型、工程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造就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12万余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我校的毕业生,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五年来,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国际奖项10项,国家级奖232项、省部级奖项593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 95%以上,其中高质量就业率在40% 以上。

 

 

 

 

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1.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6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从 2017 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3.收费标准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收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标准(万元/年)

非全日制标准(万元/年)

学制(年)

125300

会计

1.7

2

3

125100

工商管理

2

2

3

135108

艺术设计

1

1.5

3

055101

英语笔译

0.8

1.3

3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8

1.2

3

035102

法律(法学)

0.8

1.2

3

025100

金融

0.8

1.2

3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0.8

1.2

3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8

1.2

3

085400

电子信息

0.8

1

3

085500

机械

0.8

1.5

3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8

1.2

3

085900

土木水利

0.8

1.2

3

其他专业

0.8

3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前三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除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专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第四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考生须选择武汉工程大学考点。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第四科目试时间为6小时的考生须在网上或到武汉工程大学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开学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学校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2.没有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3.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 —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确定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复试于2021年 4 月初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https://yjs.wit.edu.cn/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我校于 2017 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自主划线,限报专业学位,2021 年预计招收20 名,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的均可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其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网址:https://yjs.wit.edu.cn/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2021年考研咨询 QQ 群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选择报考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8000元/生/年(平均高于同水平学校1000-2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年,奖励比例20%;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30%;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年,奖励比例50%。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工程大学且为教育部“双一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和获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生第一学年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学校设置的奖学金,人均3000元左右,最高8000元/人。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工程大学且为教育部“双一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第1学年直接享受最高等级奖学金,具体详见《武汉工程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2.享受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3.享受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4.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

三、推免生

1.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2.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且可获得优质生源奖5000元。

3.推免生硕士期间如选择继续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以提前修读博士期间课程,符合条件可以提前毕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2年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作为学校人才引进。

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地址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661

屈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23

QQ群:1136271195

邮箱:405559068@qq.com

102机电工程学院

电话:027-81624809

马老师

流芳校区4A实验楼208室

QQ群:736498861

邮箱:576087826@qq.com

10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电话:027-87195652

杨老师

武昌校区二号教学楼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6室

QQ群:864280897

邮箱:2913340578@qq.com

104电气信息学院

电话:027-87992157

黄老师

流芳校区4B实验楼321室

QQ群:716942977

邮箱:1005309305@qq.com

10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电话:027-87992128

卢老师

流芳校区计算机大楼123室

QQ群:661898889

邮箱:witcsyjs@qq.com

106化工与制药学院

电话:027-87194882

孙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607室

QQ群:698463453

邮箱:85116862@qq.com

107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电话:027-87992089

周老师

流芳校区二实验楼2楼2213室

QQ群:883026732

邮箱:644304835@qq.com

108管理学院

电话:027-87992014

肖老师

(学硕)

流芳校区文科楼423室

QQ群:874533960

邮箱:36261160@qq.com

电话:027-87992119

胡老师

(MBA)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室

QQ群:942440335

邮箱:491529812@qq.com

电话:027-87992195

黄老师

(Mpacc)

流芳校区文科楼529室

QQ群:1054670754

邮箱:27196553@qq.com

109法商学院

电话:027-65524927

穆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2号楼201室

QQ群:869241429

邮箱:26289705@qq.com

110马克思主义学院

电话:027-65522537

王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副楼209室

QQ群:955032354

邮箱:526992445@qq.com

11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170

程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713室

QQ群:258117149

邮箱:404740025@qq.com

113外语学院

电话:027-87992165

陈老师

流芳校区文科楼325室

QQ群:926544879

邮箱:494375850@qq.com

114艺术设计学院

电话:027-87992105

许老师

流芳校区艺术设计学院314室

QQ群:374981036

邮箱:64806345@qq.com

115体育部

电话:027-87992030

刘老师

流芳校区体育部118室

QQ群:613309669

邮箱:275846441@qq.com

117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电话:027-65522073

黄老师

流芳校区4号教学楼4310-2

QQ群:874101127 

邮箱:752962393@qq.com

118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电话:027-87193799

傅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316

QQ群:876743203

邮箱:174659857@qq.com

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电话:027-87446589

李老师

武昌校区西配楼

520

QQ群:431888950

邮箱:1179855128@qq.com

药物研究院

电话:13554109658

严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1709室

QQ群:955846301

邮箱:witpharm@163.com

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电话:13667131230

杨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411

QQ群:310347924

邮箱:10100201@wit.edu.cn